各二級單位:
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》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》以及《南海區產業技能人才培養提升實施方案》等要求,選拔一批符合國家“雙師型”教師標準的優秀“工匠之師”,為南海區中小微企業提供技術改進和咨詢服務,提升職業教育社會服務能力。經研究,南海區決定建立南海區“工匠之師”專家庫,并面向南海區轄區內各職業院校、技工院校教師遴選首批專家庫專家。具體參見《佛山市南海區教育局 佛山市南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首批南海區“工匠之師”專家庫專家遴選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3),具體要求如下。
一、遴選對象
南海區轄區內職業院校、技工院校在職教師。
二、遴選條件
(一)初級工匠之師。具有教師系列初級及以上職稱,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1.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非教師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稱,或獲得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。
2.具有從事本專業的行業特許資格(執業資質)證書或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評員資格證書。
3.近五年有一年以上(可累計計算)企業一線工作經歷,能夠指導學生進行實踐實訓。
4.本人近三年指導學生獲得技能競賽省級三等獎及以上。
(二)中級工匠之師。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,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1.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非教師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。
2.獲得本專業技師(二級)及以上國家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,或具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高級考評員資格證書,或具有行業特許資格(執業資質)證書并近三年承擔過行業企業具體工作1項及以上。
3.具有三年以上企業一線工作經歷,能夠全面指導學生進行實踐實訓。
4.本人近三年獲得省級賽項一等獎及以上,或近三年指導學生獲得技能競賽省級一等獎及以上。
(三)高級工匠之師。具有教師系列高級及以上職稱,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1.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非教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,并獲得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。
2.近五年內主持校內專業建設并取得突出成績,或聯合企業開展技術攻關,取得技術突破。
3.近五年內主持或參與(排名前3)應用技術研究,其成果已經在企業推廣使用,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。
4.本人近三年在國家級賽項中獲得一等獎,或近三年指導學生參加技能競賽國家級一等獎及以上。
三、遴選程序
(一)報名、所在二級單位初審、學校審核。符合條件人員需填寫《南海區2023年“工匠之師”專家庫成員匯總表》(附件1)和《南海區2023年“工匠之師”專家庫成員申報表》(附件2),并提供相應佐證材料,報所在二級單位審核。所在二級單位根據遴選條件對申報人的資格材料進行初審,出具審核意見并至少公示1天。將初審通過、公示無異議的材料報學校再次審核,學校審核后,會將審核結果面向全體教職工進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天。學校向上推薦不受名額限制。
(二)組織專家認定。由南海區教育局聯合南海區人社局組織專家,對“工匠之師”專家庫人員申報材料進行審核,并對符合條件人員予以認定。首批遴選的初級、中級、高級“工匠之師”專家庫成員合計不超過100人,其中技工院校教師數原則上不少于15%,且中職學校、技工學校教師總數不超過50%;中、高職同一專業大類各級別入選人數不超過5人。
(三)公示結果。南海區教育局和南海區人社局在官方網站將擬認定名單向社會公示,公示期10天。公示期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核實后符合相關條件的,認定為南海區首批“工匠之師”專家庫成員。
四、管理辦法
(一)由南海區教育局和南海區人社局聯合為“工匠之師”專家庫成員頒發聘書,任期三年。
(二)通過創建科研工作室、組建科研團隊等方式,為“工匠之師”專家庫成員創造有利條件,支持專家庫成員與行業、企業合作,開展產學研工作。南海區教育局和南海區人社局積極聯合各相關部門發揮各自優勢,協助專家庫成員尋找資源,落實與行業、企業的對接工作。支持專家庫成員在與企業合作中取得合理報酬。
(三)優先支持“工匠之師”專家庫成員申報校級、區級、市級的職業教育、技工教育教科研項目和教科研經費。
(四)初級“工匠之師”每年企業實踐不少于40天;每年參與至少一項面對企業或社會人員的職業技術培訓,或參與至少一項企業合作項目,包括校外實訓基地建設、校外公共實訓中心建設、企業技術革新等。
(五)中級“工匠之師”每年企業實踐不少于40天;每年參與至少兩項面對企業或社會人員的職業技術培訓,或每年主持一項企業合作項目。
(六)高級“工匠之師”每年企業實踐不少于40天;每年參與至少兩項面對企業或社會人員的職業技術培訓,或每年主持一項企業合作項目;三年任期內,牽頭完成一項技術革新的落地。
(七)南海區教育局和南海區人社局組織專家對“工匠之師”專家庫成員進行屆中和屆末考核,屆中考核不合格者,不再續聘;屆末考核成績優秀者,自動續聘為下一屆成員。
五、其他事項
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不予認定:
1.不屬于本通知規定的遴選范圍內人員。
2.未按照規定程序或要求申報、推薦的。
3.未按照規定格式和要求填寫申報材料、未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的。
4.未在規定時間和要求報送材料的。
5.存在弄虛作假情形的。
6.存在違法違紀或師德師風問題的。
六、推薦方式及時間
申報人員應將材料發給所在二級單位,由所在二級單位統一于2023年9月14日中午12點前將申報材料和佐證材料電子檔,打包壓縮后一次性報送,壓縮文件名為“姓名+擬申報的‘工匠之師’專家庫成員等級”。
材料清單:1.推薦公文(加蓋所在二級單位公章PDF掃描件,文中應明確說明申報、審核、公示、異議處理情況及推薦理由等,同一二級單位只報送一份推薦公文);2.匯總表(附件1,蓋章PDF掃描件和excel電子版);3.申報表(附件2,蓋章PDF掃描件和word電子版)。
佐證材料:1.需有佐證材料目錄(做好頁碼和超鏈接);2.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近五年企業實踐證明材料(需有實踐企業的蓋章),②職稱證明材料,③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(執業)資格證書、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評員資格證書,④其他相關證明材料。
聯系人:宋海燕
電話:0757-83106900
電子郵箱:305013877@qq.com
人力資源部
2023年9月8日